114-1提前畢業申請說明(材料系)
請填寫申請表:https://academic.ntust.edu.tw/var/file/48/1048/img/2560/278885766.odt
並請確認自己是否符合提前畢業資格,備齊相關文件、核章(自行送往系辦、工程學院核章),
請於申請截止日為2025年12月5日前繳交申請表及相關文件,至註冊組(行政大樓1樓)審核,逾期者無法受理。
其他注意事項:
1) 英文12學分: 請依照語言中心規範之修課模組進行修課。(並非任意修滿12學分即可畢業,請特別注意)
全部英文學分合計應為12學分(不包含英文實務),並必須符合語言中心之規定。
2) 校定英文能力檢測: 請依照語言中心公告規定時間內,申請抵免。並請盡早報名考試,以免耽誤領取畢業證書時間或是無法提前畢業。
如有不清楚之處,請詳洽語言中心(IB-207)詢問。
3) 「提前畢業申請」及「校定英文能力檢測」,請同步於114-1學期申請,才能如期於114-1學期提前畢業。
4) 社會實踐1學分、通識15學分(A至F向度應至少擇四向度修習各一門)。如有問題,請洽詢通識中心
如有未竟說明,應以本校最新相關教務規定(或其他規定)為準,
或同學可直接到系辦公室/教務處註冊組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