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1學期系友捐贈勵學獎助學金11/1-11/12受理申請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系友捐贈勵學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資格 :
       本系家境清寒需申請就學補助之大一、大二、大三在學學生,前一學期成績平均達七十分或GPA2.44以上,未支領本系頒發之其他相關獎助學金,且申請本獎助學金當學期,透過本校各單位申請其他校內、外獎助學金,獲獎總額未超過陸萬元者。惟大一第一學期申請免附成績單。

二、補助金額:
    (一)第一學期大一新生及前一學期成績平均達七十分或GPA 2.44以上者,補助12點。
    (二)前一學期成績名列所屬班級十一至二十名者,補助16點。
    (三)前一學期成績名列所屬班級四至十名者,補助20點。
    (四)前一學期成績名列所屬班級前三名者,補助24點。

    每點換算金額視當學期系友捐贈獎學金總額,由學生事務委員會核定。
    當學期已透過本校各單位申請其他校內、外獎助學金之獲獎者,僅補助已獲獎總額未滿陸萬元之差額,不受前四項補助金額之限制。

三、申請資料 :
    (一)第一學期大一新生:1.戶籍資料、2.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二)第二學期大一及大二、大三生:1.戶籍資料、2.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3.前一學期成績證明(含名次)。

四、申請截止日期:113年11月12日(二)。

五、獲獎學生應親自出席本獎助學金頒發儀式,並參加本校「築夢踏實」助學金計畫相關學習輔導機制(以下任選一項參加,由學務處另行通知)。

學習輔導機制
「踏實」讀書會
檢定證照課程
資源教室工作坊
完成門檻
參加1場次
參加1堂
擔任1次
工作坊講師
         ※學生獲得本獎助學金不列入「築夢踏實」助學金個人金額上限。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請見附檔,資料備妥請送交系辦鍾小姐,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