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114學年度第2學期抵免學分注意事項。
說明:
一、申請資格: 新生及轉學生、重修生、交換生。
二、繳交資料:成績單(正本)、申請書(研究生須指導教授簽章)、若
以不同課名抵免者,須另附課程大綱(請任課老師同意簽章);
申請抵免研究所學分,須附研究所科目學分證明 (外校須原系
所逐欄蓋章,註冊組蓋章;本校大學部畢業,直接請註冊組
蓋章,不需原系所簽章)。
三、申請時間;自2月4日到2月25日截止;上班時間送交E1-
135 賴先生(分機6541)。
【本校共同寒休日(2月12日、2月13日)停止辦公】
註:抵免辦法與申請書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