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1學期本校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相關規定
110學年度第1學期輔系、雙主修申請
- 修讀規定:本校修讀輔系、雙主修辦法。
- 申請時程:110年9月10日上午9時起至9月24日下午5時止。
- 各系規定:110學年度第1學期修讀輔系、雙主修名額表及相關規定
- 申請流程:至輔系、雙主修申請系統網頁登錄,列印申請表並取得就讀系系主任同意後,連同各加修系規定應繳交之資料(成績單、排名以外資料)上傳至書審網頁(9/10 9:00開始開放遞件,開放至9/27 23:59,目前僅可查看)。
- 申請資格:依本校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辦法第二條規定:「凡本校大學部學生修畢第一學年課程,自第二學年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第一學期止(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得申請修讀大學部之各系為輔系或雙主修」。
- 審查結果:110年10月4日公告於教務處網頁。
- 其他注意事項:
- 申請修讀雙主修以一系為限,申請修讀輔系以二系為限;同時申請同一系為雙主修及輔系,經審查符合雙主修資格時,即以雙主修錄取。
- 因應疫情,本次雙主修輔系申請免附繳成績單及排名。
- 取得就讀系系主任同意請自行與系所主任或系辦公室聯繫取得方式,系任簽字於申請書上或e-mail表示同意(附上截圖)均可。
例如:設計系同學申請輔系機械系,請取得設計系主任同意。
- 各系應修科目表:輔系、雙主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