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登入學生資訊系統→課程資訊→學生必修課程查詢,該內容即為您歷年修課科目、成績(已及格)。基本上,有空白者即為您缺修的科目。
二、社會實踐1學分、通識15學分(A至F向度應至少擇四向度修習各一門)。如有問題,請洽詢通識中心。
三、國文需修滿6學分。
四、英文學分規定如下:
A) 12學分:包含英文字彙與閱讀(上)(下)、英語口語訓練(上) (下)、高階英文4學分。
如有免修者,需加修高階英文課程(請參考語言中心列表),全部英文學分合計應為12學分(不包含
英文實務),並符合語言中心之規定。
B) 校定英文能力檢測: 畢業之前須提繳英文相關檢定成績給語言中心(請注意語言中心申請公告),請
盡早報名考試,以免延修念大五、或是耽誤領取畢業證書時間。
如有不清楚之處,請詳洽語言中心(IB-207)詢問。
五、體育: 須修習六次0學分體育(1學分體育無法認列畢業學分)。
六、初階數學(一)- 0學分。
七、材料必修79學分,詳如系統內所列;材料選修15學分(課程代碼為TX開頭)。
八、畢業總學分數,合計應為128學分。
其他說明:
1. 已經抵免或免修的課程,不得重複修習。
2. 教育學程學分、教學實務、服務成長學習(符號為#)及不計入學分課程(符號為<>)不計入畢業實得學分。
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洽註冊組蔡小姐
02-2730-1190
Mail: lydia@mail.nt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