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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9-2學期本校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相關規定

【公告】109-2學期本校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相關規定

109學年度第2學期輔系、雙主修申請

  • 修讀規定:本校修讀輔系雙主修辦法。
  • 申請時程:11023日上午9時起至224日下午5時止。
  • 各系規定:109學年度第2學期修讀輔系雙主修名額表及相關規定
  • 申請流程:至輔系、雙主修申請系統網頁登錄,並列印申請表經原系核章後,連同各系規定應繳交之資料送交註冊組,逾期恕不受理。
  • 申請資格:依本校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辦法第二條規定:「凡本校大學部學生修畢第一學年課程,自第二學年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第一學期止(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得申請修讀大學部之各系為輔系或雙主修」。
  • 審查結果:110年3月5日公告於教務處網頁。
  • 其他注意事項:申請修讀雙主修以一學系為限,申請修讀輔系以二學系為限;同時申請同一學系為雙主修及輔系,經審查符合雙主修資格時,即以雙主修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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