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第1學期抵免學分注意事項
【公告】114學年度第1學期抵免學分注意事項
主旨: 114學年度第1學期抵免學分注意事項。
說明:
一、申請資格: 新生及轉學生、重修生、交換生。
二、繳交資料:成績單(正本)、申請書(研究生須指導教授簽章)、課程大綱(以不同課名抵免,
須任課老師同意簽章)、申請抵免研究所學分,需另附研究所科目學分證明單 (須蓋系所章
,臺科學生可免附)。
三、申請時間;自8月15日到9月3日截止;上班時間送交E1-135 賴先生(分機6541)。
【8月份的星期五,學校共同暑休不上班】
註:抵免辦法與申請書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