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 申請辦法與流程

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辦法

一、資格考期限:博士班研究生在入學後二年內(休學期間不計)應提至「本系學生學術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資格考核,屆時未能通過者應予退學

二、申請時間:須於上學期一月第一周與下學期六月第一周前,提交博士資格考試申請書連同審查資料予系辦。

三、資格考考核方式(以下二擇一方式進行)

(一)由指導教授組三至五人委員會(具助理教授以上資格或相當等級之校內外學者專家)進行「博士論文構想書」口試,經委員會決議通過合格者,檢附委員簽名博士論文構想書博士論文構想書評分表(新)由指導教授提送「本系學生學術審查委員會」審查。

       1.博士資格考之口試費請款流程: 各教授研究室帳務管理者,請自行上 會計請購系統 key in  核銷口試費 <:範例>  ... 其他口試費流程,同 : 博士畢業口試作業第四項至第七項 ( https://mse.ntust.edu.tw/p/412-1019-212.php?Lang=zh-tw  )

碩博士口試費及交通費印領清冊(修正1120713)+博、碩士口試委員-匯款基本資料表-1120718

  2.  口試後"須提交至系辦之審查資料:博士資格考試申請書博士論文構想書博士論文構想書評分表(新)、歷年成績單

(二)資格考之博士班學生可用投稿並接受刊登之一篇以上SCI論文取代前項方式(不計點數),檢附博士資格考試申請書投稿之SCI論文全文、歷年成績單等文件,提送「本系學生學術審查委員會」審查。共同著作論文之發表規定:

1.研究單位之第一順位須為本系。

2.須掛指導教授姓名。

3.第一作者必為本系人員。

4.該學生須列名於前三作者。每篇論文只適用於一位博士生作為資格考申請之認定用,且申請時需檢附該生及指導教授確認書。

博士論文投稿篇數認定博士論文投稿篇數認定(111年2月1日入學學生適用)

    *本籍生請聯絡系辦姚小姐(#6516)

     *International  students please contact with Lecturer  Huang  (#6542 Office: E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