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班論文口試作業流程
一、論文題目及摘要確定時:研究生須於學位論文撰寫初期,與指導教授確認論文題目及內容與系所專業領域相符。
二、研究生論文題目及研究目的(摘要)送交系所審查之時間:
本系研究生論文題目及研究目的(摘要)必需送系「學術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
時間訂於「口試當學期全校加退選截止前10日(約每年2月底及9月初,詳細日期將配合本校行事曆,請注意系網最新消息公告)」。
並自112學年度起入學之新生適用。
三、博士生除資格考核以「博士論文構想書」方式口試通過,且口試委員在其「論文構想書口試評分表」上,勾選與系所專業領域相符者,
論文構想書是與本系專業領域相符外(委員於論文構想書評分表內▓勾選與系所專業領域相符者),其餘博士生,未依前項規定期限送交系
「學術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確認與本系專業領域相符者,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三、口試日期確定前:
1.口試前請至〔學生資訊系統〕 線上登錄,下載相關表件:1.審定書、推薦書、授權書、注意事項及繳交圖書館碩士論文參考樣式、
口試評分表、成績登記表、本校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聲明書等。請確實依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辦理學位考試。未符合畢業應修規定者,不得申請口試。
2.111學年度起,學生需於學位考試前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作業,學位考試當日將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書」送交指導教授及學位考試委員參考。
學生須登入「學生資訊系統」,列印並填寫本校「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聲明書」。聲明書正本請併同學位考試成績表送交教務處研教組留存,
原創性比對報告書交系辦及研究室各留存一份備查。
3.本系研究生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標準為:除實驗及參考文獻外(即聲明書內如勾選▓本人使用 Turnitin 之篩選工具者,只能勾選▓排除參考文獻),
四、博士學位考試向系務會議提案:
1.已發表期刊論文(需附論文Papers List及全文並請Mark申請人及指導教授姓名)篇數規定請參考:
3.論文初稿(夾好無須裝訂)及提要(摘要)
4.指導教授推薦書 (指導教授需簽名且有條碼)
5.博士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書 (指導教授需簽名且有條碼)
6.博士學位考試委員名冊(委員五至九人,其中校外委員須三分之一(含)以上,委員會設置召集人一人,由委員互推之。指導教授
不得擔任召集人。(未具教師資格之委員,請註明:其在學術或專業上有什麼成就或是其研究領域屬於什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
7.歷年成績單 (請自行檢查必修學分:「書報討論(五)(六)(七)(八)」及「工程專題討論」是否修課完成?
且資格考需通過、已修畢核心課程四選一、105學年度後入學之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課程」列入必修課程。)
未通過學術研究倫理課程及修畢本學期課程仍未符合畢業應修規定者,依規定不得申請口試。
8.英文畢業門檻證名文件 (前項在校成績單上載明修畢大學部英語4學分或請檢附相當於TOEIC 550以上證明文件(不限年份))。
五、系務會議通過後簽請校長批准:
1. 簽呈、博士班委員聘函,「簽稿併陳(文號需相同)」製作(簽呈校長批准後影本須送回系辦留存,口試委員聘函及論文初稿請自行抽取)
2. 系務會議紀錄 (由系辦提供)
3. 請檢附有條碼之博士論文考試申請書、指導教授推薦書、博士學位考試委員名冊等文件。
4. 論文初稿(論文初稿內容、格式須與正式論文一樣,內容未完成部分可先放空白的)及摘要(要從初稿內印出來,中英文皆可)
5. 歷年成績單(需有註明博資考完成年月)
六、簽呈校長批准後,口試前五日,依【材料系口試費動支作業管理辦法】..系辦帳務管理者: 林小姐(分機#3631)。。。
(1) 請先下載【填妥】碩博士口試費及交通費印領清冊,各研究生填具口試印領清冊後,擬請教授<簽准>後,並至系辦帳務櫃檯辦理口試費登錄帳務管理流程。
þ 因國內 COVID-19 疫情嚴峻,若非常時期,同學【不得面訊】口試資格或畢業考試,而以【視訊】方式進行,不得親辦:【口試費印領清冊】登錄帳務管理流程時,請拍攝傳回帳務Line組群,待系辦登錄序號帳務後通知。
七、口試費請款作業:
各教授研究室帳務管理者領回: (1)碩博士口試費及交通費印領清冊 (2) 博、碩士口試委員-匯款基本資料表 ,(請外校口試委員-提供受款人帳號相關資料,校內口試委員-提供個人基本相關資料),核銷繳回後,待學校直接匯入款項。þ若非常時期,同學以【視訊】方式進行口試資格或畢業考試,請注意口試費印領清冊,不得給付【外校】口試委員交通費(=0)。
八、口試當日:
1. 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111學年度起)給委員參考。
2. 口試評分表及學位考試委員會審定書,請口試委員簽名。
九、口試後五日內繳回:
1. 每位口試委員已簽名之審定書(蓋主任簽名章後自行取回,放於論文內)、博士學位考試評分表及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及報告書(111學年度起畢業生均需繳交)至系辦給姚小姐。
2. 繳回 碩博士口試費及交通費印領清冊 核銷粘貼憑證(請口試本人及指導教授簽章) 及附件匯款基本資料表。至系辦帳務管理者櫃台: 林小姐(分機#3631)
十、離校手續辦理:
3. 至學生資訊系統列印本校離校手續單,請指導教授簽章完成後,將紙本送交系辦。
4. 論文(粉藍色封面,只收平裝)一本送系辦,另交圖書館一本精裝本(紅色)
(系辦收到平裝本論文後,始可送論文口試成績及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至研教組,研教組收到研究生口試成績及聲明書後,才可至研教組辦理離校手續。)
5. 如欲辦理論文延後公開者(本校研究生申請紙本論文延後公開(最多五年),須填具「國家圖書館暨臺灣科技大學博碩士學位紙本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並依延後原因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於印製論文前,依延後公開申請書所示順序至各單位核章完成,並以黃色紙列印後裝訂於論文內頁第一頁,未裝訂於每一本論文內頁者,圖書館無法延後公開。
十一、變更論文題目申請書 :
若學生於口試後欲變更論文題目,請學生填妥此單,經指導教授與系所簽章核可後,提交至研教組,並且同學需將學號與論文新題目文字檔寄至研教組承辦人信箱(請見申請書下方備註),即可進行變更。
十二、相關表格:
7. 本校離校手續單(請至學生資訊系統列印)
9. 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請至教務處->表單與檔案->研究所表單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