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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9-2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即日起開放申請(至3/15截止)

【公告】109-2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即日起開放申請(至3/15截止)

為鼓勵學生培養專業實務能力,激勵學生參與各類專業技術證照考試,本校特訂定「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辦法」
 
申請人應主動於本校「學習歷程平台」登錄填報後,向系所提出申請。
 
本學期受理109/8/1~110/1/31期間取得證照者之申請,請於110/3/15(一)前檢附:
1.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如附件二)
2.證照正反面影本
3.學習歷程平台登錄紀錄影本
 
向系辦提出申請,資料不齊、逾期之申請案件將不予受理。
 
註:依據獎勵辦法第二條規定,取得證照時應為本校在學學生,非於就讀本校期間取得之證照,不適用本獎勵辦法,請勿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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