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年大學部最佳專題獎競賽辦法(報名截止日期:8/31前)
『112年大學部最佳專題獎成果發表競賽』辦法
一、競賽目的: 為鼓勵材料系大學部同學積極參與專題研究,學理並用發揮所學,同時訓練表達能力及培養工程領域之理論與實務經驗,特舉辦『112年大學部專題成果發表競賽』。專題研究在各實驗室及教授們之指導下,進行工程專業探究與思考,從專題小組工作中學習團隊合作及培養專業研究能力,以及激發自我潛力及培養創造研究力,並藉由專題成果發表之展現,厚植系上大學部同學之表達與溝通能力,以培養優秀之材料工程專業人才。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三、參加資格: 凡有修習大學部專題研究課程或參與實驗室專題研究工作之材料系大四學 生,經材料系指導教授推薦者均可參加推薦甄選。
四、報名方式:
1.有意參加最佳專題獎評選同學,請繳交指導教授推薦函及專題生的4頁專題 報告書時,報名時請一併繳給系上徐老師。
2.完成報名後請參賽者繳交參賽的實務專題報告書(紙本三份)。 報告內容:至少包括目錄、摘要(中文)、前言、實驗、結果與討論、結論、參考文獻等部份。 字體:報告中所有中文字型皆設定為標楷體、英文字型設定為Times New Roman。撰寫格式為 A4 紙、12 級以上字體、撰寫勿超過20頁,裝訂成冊。 如有任何疑問請mail至:hlhsu@mail.ntust.edu.tw。
五、報名期限日期:
1.推薦函及四頁專題報告繳交期限:自即日起至112年8月31日。
2.專題報告書審三本紙本(20頁)繳交期限:112年9月30日前。
六、評分規則:
1、書面成果報告 (40%):將針對專題研究書面成果之研究創新性、研究問題探討及書面成果表達能力進行審查,評分項目包含研究主題之創新性、研究成果的品質、報告內容完整性及個人完成之工作項目。
2、口頭報告(60%):將針對口頭報告之表達能力及問題探討能力進行評分,評分項目包含包括儀態、投影片內容、表達能力、時間控制及回答問題。
七、『大學部最佳專題獎成果發表競賽』審查流程:
1、112年10月31日前完成專題研究書面成果報告評分
2、112年11月23日(四)進行專題研究口頭報告評分(口頭報告另行通知)
3、112年12月11日(一)公布結果並進行頒獎
八、『大學部專題成果發表競賽』評分方式:由本系相關領域三位教師擔任評審委員, 進行專題研究書面成果報告及口頭報告之評分。
九、獎勵方式:
第一名: 20,000元整(依本校最佳專題獎設置辦法由校方提供獎金及獎牌)
第二名: 5,000 元禮卷
第三名: 3,000 元禮卷
佳作2名:1,000元禮卷
上述得獎者指導教師及學生各發頒獎狀乙紙。
十、注意事項
1. 基於競賽之公平原則,參賽組員參賽後不得抽換或更改相關報名資料;參賽同學在繳交報名相關資料之前,須再次確認報名相關資料之正確性,一經送出後不得更改。
2. 參賽作品內容如涉有抄襲或侵犯智慧財產權者,經認定屬實後,立即取消參賽資格,並由參賽同學自負法律責任,已獲獎者追回頒發之獎項。
3. 參賽作品內容之智慧財產權屬參賽者所有。
4. 參賽作品內容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
5.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或中止本活動之權利。
附件1:112年大學部最佳專題發表競賽參賽辦法
附件2:推薦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