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教育訓練】115學年度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教育訓練】115學年度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2.「化學品危害通識教育訓練」

  • 辦理方式:

1.材料系中文場次:9/24(四)16:30-18:20,工程專題討論。地點:待定。

2.英文專場請統一報名環安室辦理之「校級實驗室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表1

  • 說明: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之規定辦理;為提升實驗場所人員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知能,培養正確防護觀念、了解潛在風險,避免意外並降低人員的傷害。
  • 「校級實驗室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如有調整以環安室公告為準。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