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7-2學期「導生活動費」申請注意事項
【公告】107-2學期「導生活動費」申請注意事項
各班班代請注意:
本學期導生活動費最遲請於108/06/05(三)前至系辦提出申請
並於108/06/14(五)前辦理核銷,逾期恕難再受理
申請及核銷流程:
填寫導生活動費申請表→請導師簽名→送交系辦提出申請(最遲請於活動日期10天前提出)→辦理導生聚或班會(簽到及拍大合照)→大合照mail至hsuan@mail.ntust.edu.tw→持發票.簽到表至系辦辦理核銷
詳細規定及補助金額計算方式請參閱: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系辦李小姐(#36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