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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5-1學期「導生活動費」申請注意事項

【公告】115-1學期「導生活動費」申請注意事項

各班班代請注意:
本學期導生活動費最遲請於115/12/04(五)前至系辦提出申請
並於115/12/15(二)前辦理核銷,逾期恕難再受理。
 
申請及核銷流程:
填寫導生活動費申請表→請導師簽名→送交系辦提出申請(最遲請於活動日期10天前提出)→辦理導生聚或班會(簽到及拍大合照)→大合照mail至chiahsuan@mail.ntust.edu.tw→持發票(需打統編04126516)、簽到表、班會紀錄表至系辦辦理核銷
 
核銷檢附文件
1.導生活動費申請表(活動10天前繳交系辦)
2.簽到表
3.大合照
4.發票或收據(需打統編04126516、抬頭: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5.班會紀錄表
 
詳細規定及補助金額計算方式請參閱: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系辦林小姐(#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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