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科技部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即日起至9/6止受理申請
節錄本校「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試辦方案內容如下,詳細規定及申請表請見附檔:
(一)申請資格:
113年度以後入學之博士班一年級新生(不含休、復學與在職進修學生及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學生),一次補助四年。補助期間若休、退學或畢業則取消補助資格。
(二)獎勵金額:
每名博士生每月獎學金四萬元,獎勵期間自博一至博四,補助期間若休學或退學則取消補助資格。
(三)檢附資料:
1. 申請表
2. 碩士畢業證書(逕讀者免附)
3. 碩士論文(逕讀者免附)
4. 指導教授推薦函
5. 博士研究計畫
6. 其它有利於審查之資料(例如過去得獎記錄、著作..)
本系可推薦4名,有意申請之博一新生,請於113/9/6(五)中午12:00前,備妥所需資料送交系辦,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人需列席審查會議進行報告及提問(10分鐘/人),報告時間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