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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115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各組錄取生或遞補上之考生-指導教授確認單

【招生】115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各組錄取生或遞補上之考生-指導教授確認單

1. 錄取或遞補上之考生,請儘速繳交研究生指導教授確認單(指導教授需簽名)至系辦公室。 2. 如未能如期於錄取或遞補上之後2週內找到指導教授簽名於確認單上者,請mail(myao@mail.ntust.edu.tw)或洽系辦TEL:02-27376516說明原因及擬延期繳交時間。 3. 甲組錄取或遞補上之考生,報名時所上傳的「指導教授志願表」上第一志願序教授即為 您的指導教授,無需再繳「指導教授志願表」。如不同時,請盡快在開學前繳交指導教授確認單。但備取生則需依前項第1.2.點繳交指導教授確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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