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1學期本校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相關規定
【公告】110-1學期本校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相關規定
110學年度第1學期輔系、雙主修申請
- 修讀規定:本校修讀輔系、雙主修辦法。
- 申請時程:110年9月10日上午9時起至9月24日下午5時止。
- 各系規定:110學年度第1學期修讀輔系、雙主修名額表及相關規定
- 申請流程:至輔系、雙主修申請系統網頁登錄,列印申請表並取得就讀系系主任同意後,連同各加修系規定應繳交之資料(成績單、排名以外資料)上傳至書審網頁(9/10 9:00開始開放遞件,開放至9/27 23:59,目前僅可查看)。
- 申請資格:依本校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辦法第二條規定:「凡本校大學部學生修畢第一學年課程,自第二學年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第一學期止(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得申請修讀大學部之各系為輔系或雙主修」。
- 審查結果:110年10月4日公告於教務處網頁。
- 其他注意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