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化學物質
一、分類:依毒理物性可分為下列四類:
第一類:化學物質在環境中不易分解或因生物蓄積、生物濃縮、生物轉化等作用,致污染環境或
危害人體健康者。
第二類:化學物質有致腫瘤、生育能力受損、畸胎、遺傳因子突變或其他慢性疾病等作用者。
第三類:化學物質經暴露,將立即危害人體健康或生物生命者。
第四類:化學物質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
二、毒性化學物質一覽表 -範例
環保署公告之毒性化學物質由毒性化學物質一覽表可查出毒性化學物質之列管編號、序號、
中文名稱、英文名稱、分子式、運作管理之限制、最低管制限量、管制濃度標準及毒性分類。
以「苯」為例;其最低管制限量為50Kg,管制濃度標準為70w/w%,下表為苯的毒性化學物質
一覽表範例。
列管編號 |
序號 |
中文名稱 |
英文名稱 |
分子式 |
最低管制限量 |
管制濃度標準 |
毒性分類 |
052 |
01 |
苯 |
Benzene |
C6H6 |
50 Kg |
70 w/w% |
1,2 |
三、毒化物採購流程
(一)、採購毒化物—(查看)--本校毒化物核可使用表—(是)—填寫〔毒性化學物質請購聯單(A)〕--
-- 核准後-- 逕向有該毒化物販賣許可之廠商購買。
(二)、採購毒化物—(查看)--本校毒化物核可使用表—(否)—填寫〔毒性化學物質新增申請聯單(B)〕--
--環安室發文環保局申請—環保局核可後---依上述流程(一)方式購買。
四、實驗室毒化物管理
(一)、毒化物藥品瓶身應貼有毒化物標示,運作人應維持標示內容清晰、完整。
(二)、毒化物藥品應集中、貯放櫃上鎖、應由專人妥善管理,櫃外有毒化物標示。
(三)、製作毒化物清單、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置於明顯易於取得之處。
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定期查閱,內容至少每3年更新1次。
(四)、應逐月填寫〔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每月25日送系環安彙整,〔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
表〕應於毒化物運作場所妥善保存3年備查。
(五)、運作場所各出入地點須標示〔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Handling Premises of Toxic Chemicals)
等字樣。
五、毒化物申報作業
系環安應逐月彙整各研究室毒化物使用情形,並填送〔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申報表〕,於每年1月
交環安室,由環安室彙整全校各系所前1年毒化物使用資料,提報環保局及教育部。
相關表單
1、環保署公告之毒性化學物質一覽表 (101.02) | |
2、本校核准使用毒性化學物質一覽表-(依據-環安室網頁) | |
3、標示-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標示 | |
4、毒性化學物質運作清單-(10505) | |
5、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101.04) | |
6、毒性化學物質請購申請聯單(A)、新增申請聯單(B) | |
7、材料科學與工程系毒性化學物質及有害廢棄物管理辦法 | |
8、毒化物-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查詢 | |
9、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GHS介紹 | |
10、 GHS標示圖形 | |
相關法規 -- (行政院環保署-- 毒化物管理)
1、.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 |
2、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3、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
4、毒性化學物質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作業準則 |
5、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 |
6、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