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環安衛組織
環安衛負責人:.施劭儒 主任
環安衛委員: 羅承慈 教授
環安衛承辦人:吳
各實驗室(工場):系各負責實驗室(工場)技士
各教授研究室:系各教授老師
實驗(研究)室應注意之安全事項
一、氣體鋼瓶:1.須有安全環,且安全環在有效期限內。
2.須有危害警告訊息貼紙。
3.空瓶、備瓶須裝上鋼瓶帽。
4.鋼瓶需確實固定。
5.鋼瓶應標示清楚內容及實瓶或空瓶。
6.鋼瓶扳手不應留在鋼瓶開關上。
二、化學藥品存放:1.藥品須考量相容性,分類存放。
2.液態藥品應置於塑膠托盤中再 儲放,以免溢漏。
3.懸掛型藥品櫃最好不要儲放液態藥品。
4.實驗桌上藥品架如放藥品應有欄杆,以免藥瓶滑落。
5.空藥品罐不可堆積於地面。
6.藥品瓶身應有GHS危害標示。
7.物質安全資料表內容至少每3年更新1次,應置運作場所中於易於取得之處。
8.抽氣櫃不應當藥品櫃,定期檢測其抽氣效果。
三:電器用品:1.插座應標示電壓。
2.水槽附近插座應裝設漏電斷路器。
3.配電箱前勿放置雜物,避免緊急時無法斷電處理。
勞工安全衛生法
第八條第一項所稱具有危險性之機械,係指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一定容量以上之右列機械:危險性之機械
第八條第一項所稱具有危險性之設備,係指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一定容量以上之右列設備: 危險性之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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